今天阿莫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方面的知识吧,希望大家会喜欢哦
1、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之一章总则之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2、主要介绍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意义和目的等。它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是全民所有,任何单位或者和个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侵占国家的土地。
3、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耕地分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如下: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2、法律分析: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3、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1、(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3、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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