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改革史称庆历新政。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宋仁宗任命范仲淹、富弼、韩琦同时执政,欧阳修、蔡襄、王素、余靖同为谏官,全面实行改革。
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任参知政事,主持朝政,积极筹划兴学,当年九月奏上的《答手诏条陈十事》,作为庆历新政的纲领,其中前四项都与科举教育改革有关。
“庆历新政”是以范仲淹为首的改革集团,在北宋立朝八十余年后,国家饱受“三冗”危害之时,进行的一次大范围的体制改革。
庆历新政的影响:范仲淹整顿官僚机构的六项措施,只不过是微小的改革。至于其它四项如“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摇役”,更谈不上彻底的改革。
1、时代背景:宋仁宗时,官僚队伍庞大,行政效率低,人民生活困苦,辽和西夏威胁着北方和西北边疆。改革措施:诏中书、枢密院同选诸路转运使和提点刑狱;规定官员必须按时考核政绩,以其政绩好坏分别升降。
2、范仲淹的庆历新政,改革的目的就是削减开支。当时的北宋国家收入并不少,以庆历二年为例,总收入3390万。
3、庆历新政的中心内容便是范仲淹提出的条陈十事,具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澄清吏治,包括明黜涉、抑侥幸、精贡举、择长官、均公田。这些措施主要是针对当时社会上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和冗员现象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