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标准中涉及到肝脏方面的是: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1、根据调查了解,上海公务员考试体检的项目主要包括身高、体重的测试和血压的检测。也要做血生化的检查,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分析以及血糖的检测。也需要进行心电图、心脏彩超、胸片的检查和肝胆胰脾肾的彩超检查。
2、根据调查了解,一般包括基本项目:视力、身高、体重、血压、听力、嗅觉、四肢是否有残疾、内科等等,另外会抽个血、做个尿检,比较贵的医院还有心电图等等。
3、公务员入职体检包括胸部X线片、心电图、肝肾功能、血糖血脂、血常规、小便常规等。而支气管哮喘结合发作病史(你不说)、临床症状(没有发作)、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才能确诊。
事业单位体检视力要求为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8,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
公务员体检要求左右裸眼视力均在6以上的职位:公安、法律、法医等。公务员体检要求左右裸眼视力均在8以上的职位:公安系统、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非特殊岗位的招录人员对眼睛的要求不是很高,只要矫正视力符合要求就行了,除非你有规定的眼疾等等,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被录取,其他的应该问题都是不大。
事业单位视力体检对眼睛的要求不是很高,只要矫正视力符合要求就行了,除非你有规定的眼疾等等。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弱视等其它视力问题,这些问题真的短期是处理不好的,另外体检也不一定会检查这些内容,所以不必担心。 近视。近视问题可以说是非常非常普遍的,一般来讲近视以不作为筛选的项目,当然特殊岗位如警察岗位对视力的要求非常严格。
因而报考的岗位不同,那么对视力的要求是不同的,并且是要一次性通过体检才可以。
没有影响的。如果是恶性肿瘤,不合格。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CM肝血管瘤,还小,也不影响肝功,没问题。如果为巨大,有破裂危险,就不好说了。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你好,这个不会影响公务员公安考试的体检的。请放心。
血管瘤有多大呢?很多人都有血管瘤,血管瘤是良性的,不必要太当心。
1、根据*的人事部关于公务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如今的招考公务员体检根本就不能测乙肝两对半。公务员录取标准第七条明确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2、虽然公务员考试体检检查血液指标不能进行乙肝两对半检查,但是会进行肝功能检测。也就说如果是肝功能正常的乙肝患者,那么就可以考取公务员,但是肝功能不正常的话是不能考取公务员的。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不检查乙肝五项,但是如果检查肝功能严重受损异常,会要求复查,复查还是没有通过的话,一般会建议你进一步检查乙肝五项和其他肝病项目明确病因。
4、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有关乙肝的条款改成第七条 肝炎: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也就是说只检查肝功不查乙肝了,只要肝功正常,乙肝携带者就可以当国家公务员。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修订后的《标准》和《操作手册》,切实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第7条“关于肝炎”的内容(具体见附件)。
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