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如实记录食品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食品保质期、供货者联系方式。
除前款和本法之一百二十三条、之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法律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包括以下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规定;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法律分析: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法律分析: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建立以下主要制度:之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二,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措施。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如实记录以下内容:进货日期、数量、种类和产地等基本信息。供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营业执照》等基本信息。